潛逃內地 戒毒悔改 面對現實<br>行劫傷人青年自首囚5年

潛逃內地 戒毒悔改 面對現實
行劫傷人青年自首囚5年

【本報訊】二十五歲青年五年前染上毒癮,為賺快錢,當街持刀打劫一名十六歲中學男生。男生為奪回手機等財物,跟蹤青年惡賊,並發生糾纏,慘被割破頸項大動脈,血如泉湧。青年見狀,決定歸還手機,潛逃內地;後來戒毒成功,深悔當年惡行,遂惜別同居女友,返港自首。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打劫及傷人兩罪,判監五年四個月。 記者:梁偉強

案情指受害男生被送入急症室,動了兩個半小時手術,才成功修補割傷的大動脈;傷愈初期,其嗓子嘶啞,右聲帶失去功能,幾星期後才有改善;又因傷疤過大,須做整形外科手術,事隔多年,現已完全康復。

內地有工作及女友
高院暫委法官潘敏琦昨判案說,被告雖是為求脫身,才在驚惶下犯案,但受害人傷勢非常嚴重,頸項大動脈受傷,大量流血,若非搶救及時,後果不堪設想,被告絕對可能被控更嚴重罪名;但被告眼見受害人大量流血,卻未施以援手,只是拋低手機,逃之夭夭,令案情更加嚴重。
至於被告在內地戒毒成功,雖有工作及女友,仍返港自首,法官稱讚他勇於面對現實,但他犯案後潛逃內地,衡量利弊因素,互相抵銷,遂不予額外減刑。
二十五歲被告王國輝念書至小六,曾任文具運送工人、冷氣機學徒及髮廊學徒,九七年開始吸食白粉,兩年後成功戒毒。辯方大律師指他案發當日,剛離自願戒毒中心,但屋企「冇人冇錢」,遂打算打劫搵錢,而傷人並非故意;被告父親在庭外表示,兒子在內地戒毒後知錯,他夫婦倆都鼓勵他返港自首。
根據案情,被告於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傍晚,在馬鞍山鞍祿街附近後巷,打劫正返家的十六歲中學男生林澤源,取去其錢包逃走,林尾隨被告,索還身份證不果,復遭搶去一部手機。

揮刀割傷學生頸部
林為取回財物,決定一邊跟蹤被告,一邊報警,當被告逃入新港城街市時,林便大叫「搶嘢」,一度糾纏起來,最後被告揮刀,割傷林的肩膊及頸項,林頸部噴血,被告睹狀,說:「畀番你啦!」將手機放在路旁逃去,次日逃返內地,去年七月經羅湖返港自首。
案件編號:HCCC29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