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國企高層以發獎金、買保險等名義,三年內瘋狂發放八十多次獎金予員工,把總值二千四百多萬元國有資產據為己有,最高紀錄是一個月內發放十二次獎金。
北京市東區住宅建設開發公司在二○○一年面臨重組時,總經理龔偉明與總會計師、支部書記和財務科長組成的「四人領導班子」即時想到的,就是盡快分錢。
同年,公司開始巧立名目瘋狂分錢,以醫療補貼、福利費、應付工資、清欠獎、供暖獎等名義,分掉二百八十九萬元。
四名公司負責人每人分到十二萬元,此後為每名職工買三萬元人壽保險、五十歲正科和處級幹部買十萬元人壽保險,累計保費一千二百多萬元,再買通會計師事務所,將保費全部列入公司成本帳目,結果公司員工的薪金支出,比原先超出二千四百六十五萬元。
事件揭發後,四名涉案管理人員近日被裁定「私分國有資產罪」成立,分別判監三至四年,成為自一九九七年新刑法實施後北京第一宗同類案件。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