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駕駛座撻匙算司機

坐駕駛座撻匙算司機

根據香港法例第三七四章「道路交通條例」中的三十九B法例,任何穿着制服的警務人員,如有合理理由懷疑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企圖駕駛或掌管汽車及懷疑他體內有酒精,即可要求他接受酒精測試。
一名交通部警官表示,在一般正常情況下,當警務人員發現有人坐在汽車司機位上而引擎經已開動,則有合理理由懷疑他企圖駕駛或掌管汽車,即可要求他進行酒精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