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擬收緊經紀行孖展<br>匯集股份轉按設上限

證監擬收緊經紀行孖展
匯集股份轉按設上限

【本報訊】證監會計劃提高經紀行最低資本要求的建議,被經紀團體質疑後,已作大幅改動。證監昨日公布,主要針對將客戶股份滙集到銀行抵押的經紀行,要求訂出轉按上限。據了解,證監成立的工作小組普遍認為,將比率上限訂為130%最合適,即經紀行可將客戶存倉的股份轉按予銀行的總值,不能超過該行向其孖展客戶貸出款額總數的1.3倍。經紀行若要多批出孖展貸款,便須自行出資。

下月向立法會交報告
證監修例的導火線,主要是98年正達證券「爆煲」,當時正達只有1600萬元資本,但卻利用客戶總值超過25億元的股份作為抵押品,向銀行借入5.48億元自行炒作,但遇上金融風暴,股價短時間內暴跌,客戶的抵押品不足以償債,而正達又無力向客戶歸還股票。現時對經紀行滙集股份抵押並無限制,證監今次建議,主要認為其風險最大。
工作小組昨日開會,通過兩項核心措施:一是就經紀行向銀行轉按客戶股票作為抵押品的價值設定上限;二是提高股票孖展借貸的扣減率,昨日的公布並無設定兩者的具體數額,以便稍後諮詢市場意見。小組將於3月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不過,據了解,小組建議的轉按股份的比率上限,範圍介乎100%至160%。
證監會執行董事張灼華表示,目前453家股票經紀行中,有提供孖展借貸者佔242家,當中91家有滙集客戶股票抵押,故相信受新例影響的經紀行不多。她指出,國際市場大多規定禁止將無借款客戶的抵押品轉按,美國做法是根據每名客戶的情況規管,經紀行只可將有孖展借貸的客戶股票轉按,每個戶口上限訂為140%。她認為,雖然這做法提高經紀行營運成本,但香港長遠應該效法。

至於孖展扣減率,目前介乎15%至80%,視乎股份性質,藍籌股的扣減率最低,為15%,即客戶以藍籌股向經紀行抵押時,經紀行只能計算股份價值85%作為基礎以批出貸款。證監建議提高扣減率,若提供孖展的經紀行欲多做生意,便須自行出資。不過張灼華又指出,會將部份非藍籌的優質股份納入較低的扣減率,例如摩根士利資本國際(MSCI)的指數成份股。

業界恐銀行貸款減少
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陳銘潤認為,建議較為實際,且貼近市場,但他質疑新建議與去年推行的65%孖展槓桿比率調整沒有分別。他指出,現時證券行將優質藍籌股抵押予銀行,最多獲得五成借貸,但實際上,投資藍籌股的散戶數目有限,二三線股取得的銀行貸款又在四成以下,換言之,若落實新建議,證券行可以取得的銀行貸款將減少。
證券學會會長張華峰回應說,新建議具建設性,但孖展貸款額的倍數比率應該定為2至2.5倍,否則會增加證券行壓力。他坦言,「如果倍數比率定為1至1.5倍,則以後毋須為三四線借貸,1億元股票才借得銀行一千幾百萬元,根本無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