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世上有些人,酷愛黏貼在名人明星身邊「合照留念」,無上光榮地招搖——就像一片衞生巾的小護翼,正常而言是往後背向一摺,完成任務。小護翼以甚麼身份向前攀附?這就有點學問了。
在娛樂圈,有所謂「攝位」,也有所謂「買位」(其實好些報刊亦具備類似的「位」)。攝位不同攝太歲,並非年度大事,而是一見有機可乘,馬上輕盈地,飄忽地,趁人不覺一寸一寸挪到主角附近。當然也有暴烈一點的行為,如起踭、扭腰、撞膊、擺臀……以期進佔。總之博見報宣傳,無本生利,不肯放過。
買位較貴,得付出代價。但買到位,便「名正言順」地躋身演藝界、名人圈,平起平坐,出盡風頭。這是買賣,即使馬臉猴腮、歪瓜裂棗、其貌不揚、姿態惡俗、技藝平庸,只要付鈔買一個「位」,群眾無奈接受。商業社會,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一個上路的買位者,是不會無恥地要求回水的。「風頭」那麼虛無,正如罐裝新鮮氧氣,一經打開即被享用報銷。拎個已打開的罐頭去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才是天真趣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