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世界發展(017)與港交所(388)的司法覆核訴訟昨日聆訊完畢。代表新世界的資深大律師祈理士指出,要年逾70歲、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新世界主席鄭裕彤,單獨應付由執業律師鄭慕智帶領一批專業人士主持的上市紀律聆訊,對鄭氏並不公平。他強調:「在缺乏律師代表協助下,公義是不能彰顯。」
新世界在01年公布中期業績前夕,涉嫌選擇性向分析員披露盈利數據,港交所原擬向包括鄭裕彤在內的4名新世界董事作出公開譴責,4人須接受紀律聆訊,但新世界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祈理士指出,港交所執行的紀律權力是間接由政府透過證監會條例授予,故應對保障涉案人的權利,不准涉案人委派律師代表在紀律聆訊發言及盤問證人,並不公平。雖然港交所指紀律程序有覆核及上訴途徑,但他認為不足以作出補救,到最後階段才提出上訴或司法覆核已經太遲。
祈理士又質疑港交所雙重標準,對使用交易所設施的經紀所作的紀律程序,卻容許涉案人委派律師代表出席聆訊。主審法官夏正民表示,稍後會作出書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