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發生一宗叫人難以置信的風化案。一名十八歲少女看完色情片後,性趣大起,引誘鄰居十二歲男童,在街邊摸黑做愛。少女被控「強姦」罪名成立,但法官考慮她年輕及一時性好奇,故輕判她入獄兩年,緩刑三年。
這起姊弟戀事件,發生在台北市中正區一處專供退伍軍人及家眷居住的眷村。前年七月,剛滿十八歲的熊姓少女,染着一頭紅髮,整天帶領村內的小朋友泡網吧、打桌球,是標準的「大姐頭」。當時正準備升初中的受害人,也跟着熊女到處玩。七月二十九日晚十一點,兩人在鄰居的客廳內,共同觀賞色情頻道,然後在村口摸黑做愛。接着食髓知味,兩人陸續在八月一日、八月五日晚,在眷村內的暗巷中發生性行為,被鄰居撞見。
男童父母從鄰居處知曉,一氣之下將熊女告上法院。熊女面對檢察官訊問時,也說不出為甚麼會在馬路上公然和男童做愛。對於檢察官質問她,「男童的生理器官已經健全了嗎?」,她不假思索的說:「有吧!」。
最後男童全家受不了鄰居異樣眼光而遷走,熊女也被控強姦罪。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發生性行為屬刑事罪,最少要判刑三年。不過,昨天法官考量熊女當時甫滿十八歲,思慮未周,加上現今社會環境情色氾濫,觀賞完色情頻道,和男童兩人自願發生性行為,最後判她兩年徒刑及緩刑三年。
台灣警察大學學務長黃富源認為,該案凸顯目前社會欠缺對孩童完整的保護環境,從父母到政府都有責任營造青少年的安全捷徑及發展環境,並透過學校培養青少年正確的性知識。黃富源表示,時下青少年最大的問題就是缺少「性知識」,卻有豐富的「性姿勢」,學校有責任教育他們正確的兩性觀念,而不是任由小孩自由的接觸性資訊,不加以教育、防範。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