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檢討專責小組成立之後,很快便約見意見團體如《基本法》45條關注組,本是好事,但事後將關注組的意見強行分割,作為對十二項「問題」的回應,卻是徹底扭曲。關注組所提的意見,是針對專責小組應向中央傳達甚麼訊息的。總括而言,我們認為專責小組在給立法會的文件中提出的原則和程序全部不成問題:政制的原則已在《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而程序亦不構成疑難,最重要的反而是需向中央解釋香港現時的實際情況,就是政制不改,政府無法運作,而民間要求07/08普選的聲音已佔了絕大多數,若否決普選,便須考慮後果,但中央若能表示原則上不反對07/08普選,則對香港居民會是重大激勵。
可是,納入表格之後,上述意見消失得無蹤無影,只餘一堆莫名其妙的「答案」。例如「問題」1至3及6和7,關注組都「沒有提及」;「問題」4,「實際情況」應如何理解?關注組的「答案」錄為:「實際情況顯然適切實行普選,但無論如何應要透過諮詢決定。」「問題」5,「循序漸進」應如何理解?關注組的「答案」錄為:「把現行的選舉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關注組的意見變得面目全非。
其實表格的真義不在答案而在「問題」,把頭8題連起來,就是「答案」:政制改革必須注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香港直轄中央,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既對中央負責,又對特區負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方法,必須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兼顧各階層利益,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別的考慮都是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