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殺人絕非黑幫「專利」,而且不一定要大灑金錢。澳洲調查發現,「因愛成恨」是買兇殺人最主要原因,而且所費無幾,最便宜的殺手只收三千港元。
澳洲犯罪學研究所與南澳大利亞省警方,研究了一九八九至二○○二年澳洲一百六十三宗企圖及成功的兇殺案,發現大部份買兇者是被伴侶背叛的人。
犯罪學研究所代所長馬凱指出:「聘請殺手的最普遍動機,跟解除一段親密關係有關。」
買兇最普遍動機是阻止某人投入一段感情、報復出軌的伴侶、鏟除情敵及奪取孩子撫養權。不牽涉感情瓜葛的買兇原因,不外乎為金錢、殺人滅口、一般尋仇,或與毒品、犯罪組織有關。最成功的殺人個案,都是職業罪犯落的「柯打」。
調查也發現人命不值錢,每名殺手收費平均僅一萬六千五百澳元(約九萬八千港元),收費最廉的只要五百澳元(約三千港元),最頂級是十萬澳元(約六十萬港元)。兇器方面,殺手最多用槍。馬凱解釋:「要工作順利,自然要用最致命的武器。」
買兇殺人在澳洲不算普遍,在所有兇殺案中只佔百分二;但近年有增加趨勢,每年平均有大約十二宗,其中五宗成功。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