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道路安全條例,任何車輛的車胎胎紋至少要有一毫米深,並不能有超過二十五毫米長的破損,否則便屬「光頭胎」,違例車主會遭警方檢控,最高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另外,由於車胎經過長時間耗損,會出現老化及膠質硬化,貼地性能變差,私家車車胎行駛四萬公里便需更換,而貨車車胎行駛二萬公里便需更換,為取得行車時的平衡,最好是前後胎一同換掉,或最低限度將同一軸的兩條車胎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