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廉《無間道》式捉內鬼<br>四警涉包娼藏械煽動打劫

警廉《無間道》式捉內鬼
四警涉包娼藏械煽動打劫

【本報訊】廉政公署較早前進行《無間道》式捉警隊內鬼行動,行動中被捕的其中四名警務人員及一名無業男子,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五名被告共被廉署控以六項罪名,包括依靠女子賣淫的收入為生、煽惑他人串謀行劫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並將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鄭豐俊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有警務人員涉嫌收受利益,以包庇娛樂及色情場所,遂展開調查及行動,並拘捕五名被告,有關懷疑控罪於去年二月至九月期間發生。五名被告分別是三十三歲的高級督察曹銘深、四十二歲的警長林康國、三十九歲的警長簡國祥、三十五歲的警員詹輝強,以及四十三歲的無業男子梁志賢。

「樂昌行動」共拘多人
曹銘深、簡國祥及詹輝強共被控以一項一同及與另一名人士串謀,明知而完全或部份依靠女子賣淫的收入為生。林康國及梁志賢也被控以一項相同控罪,林又被控以煽惑另外兩名人士,與他串謀依靠女子賣淫的收入為生。
此外,林及梁又被控煽惑另一名人士與林串謀行劫。林又另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重力操作鋼棒。餘下一項控罪則指曹及簡一起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參與計劃、勸阻、強迫或阻止一項廉署刑事調查中的當事人及可能成為證人的人士,向廉署提供資料或供詞。
廉署去年九月採取「樂昌行動」,並在警方協助下展開《無間道》式的捉內鬼行動,聯合部隊兵分多路,搜查油麻地果欄、彌敦道「348的士高」及多間娛樂場所,拘捕多人包括今次五名被告。

一哥:不容警隊違法
警務處處長李明逵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時回應事件稱,警隊一直與廉署緊密合作,並且有內部指引監察警務人員的操守,絕不容許有違法行為在警隊內發生。
今次案件中,廉署以多項煽惑他人串謀干犯罪行的罪名作起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有關罪名屬雙重未遂罪行,即使警方也極少引用。
熟悉廉署運作的人士則指出,當廉署人員調查案件時發現其他涉嫌非貪污罪行的時候,也會一併處理,並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向被告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