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姑娘」何婉琪早前指控胞兄「賭王」何鴻燊偽造董事局會議紀錄,擅自將二人同任股東兼董事的公司,撤銷註冊的糾紛續有新發展。何婉琪昨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令本港公司註冊處恢復有關公司註冊。
原訴人何婉琪,兩名答辯人分別為公司註冊處處長及何鴻燊。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公司註冊處處長,把已撤銷註冊的「雅景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恢復註冊,及將法庭的頒令刊憲;另要求法庭頒令,要何鴻燊支付該次訴訟申請的訟費。
涉案的「雅景」大股東為佔有五成一股權「信德船務有限公司」,何婉琪及何鴻燊分別持有百分之五及百分之十七股權,同任董事職位。何鴻燊於○一年十月申請撤銷雅景的註冊,○二年三月正式生效。
資料顯示,何婉琪於○二年七月入稟本港法院,控告何鴻燊偽造會議紀錄,訛稱她於○一年八月曾出席雅景召開的董事局會議,並同意授權何鴻燊向公司註冊處提出申請。
案件編號:HCMP3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