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渣打銀行董事王冬勝昨日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表示,申請將香港分行及集團旗下4間附屬公司,轉移至日後成立的本地註冊機構渣打銀行(香港),不會影響其在港的分行、員工數目及薪酬福利等安排,對其現繳付的稅項也不會造成改變。
他指出,渣打申請本地註冊地位,是從中長線角度考慮,銀行可透過CEPA享受在內地發展的優惠,現在內地設有7間分行及6間代辦處,現階段業務隸屬母公司渣打集團(2888)旗下,若合併法案通過,會研究是否注入渣打銀行(香港)。他說,該銀行在內地策略性發展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及廣州,長三角地區也不會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