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樁和解賠償餘波

短樁和解賠償餘波

【本報訊】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房屋委員會與亞太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就沙田圓洲角短樁事件進行的仲裁事件,有議員在會上質疑房委會與承建商亞太木土工程在法庭作出仲裁後,復與承建商達成和解協議及接受較低的八千萬元賠償,有浪費公帑之嫌。

質疑利益衝突
房屋署副署長(機構事務)麥靖宇表示,房委會在仲裁獲得勝訴後,曾分析亞太土木工程的資產狀況,發現繼續透過法律途徑追討亞太清盤,沒有債權抵押的房委會可能「最後一毫子都攞唔到。」考慮到有關後果,房委會才決定接受亞太賠償八千萬元的和解協議。
會上亦有議員質疑,房委會建築小組主席林菲臘,既身為負責決策事件的小組成員,其合夥的律師行又擔任事件法律顧問,有利益衝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