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律師表示,任何人士在動物屍體收集站外棄置動物屍體,除了可以被控以亂拋垃圾外,當局還可用公共衞生例條控告,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如果被告是農場持牌人,還會因違反牌照規則而被取消牌照。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的資料顯示,去年下半年,該署在元朗區共檢控八名亂拋死豬的人士。
任何人士申請飼養禽畜牌照時,其農場要在適當的地方安裝合乎環保要求的禽畜廢物處理系統、和採取消滅飼養禽畜活動可能構成環境滋擾的措施,並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定立有關生物保安的指引,作出適當的農場生物保安措施,以防止疾病傳播。
另外,如農場所生產的肉類裏發現殘留的藥物超標,或發現有使用禁用藥品,均會被取消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