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董事DavidWebb發表意見書,重申應該在證監會旗下成立上市局,接收港交所的上市審批權,並同時將上市規則與收購及合併守則賦予法律地位,統一由證監執法。他又批評雙重存檔制度行不通,因為由港交所及證監會同審閱上市申請文件,乃重複工作,在沒有單一機構承擔的情況下可能缺乏問責。
Webb批評,建議上市委員會成立兩個上訴委員會,以及由港交所董事會批核上市科的財政預算,不能解決利益衝突問題。「你可以隨意調動鐵達尼號的甲板座椅,但船始終要下沉。」
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理事劉紹基表示,該會支持將上市審批權交由證監會處理,因為港交所(388)乃上市公司,又是牟利機構,潛在利益衝突。董事學會副主席周光暉則指出,該會支持現正執行的雙重存檔制度,認為已經有足夠監管;他兼任副會長的會計師公會內部意見分歧。
另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昨日出席一活動時表示,至今共收到50份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