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禁關連公司發展物業

籲禁關連公司發展物業

【本報訊】就去年發生屯門茵翠豪庭,及小欖愛琴灣樓花爛尾事件,立法會昨日討論預售樓花制度的檢討及改善措施,議員涂謹申認為,應禁止所有潛在利益衝突人士參與物業發展。
地政總署公布的預售樓花制度新建議,為減少發展商、認可人士、律師及承建商之間出現利益衝突,及互相存在私人及財務關係,在可行情況下須在售樓書中披露彼此關係。對此涂謹申批評,單是披露有關人士的關係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應禁止所有潛在利益衝突人士參與物業發展。九龍倉(004)助理董事黃光耀則認為,禁止有關人士參與樓花發展,有違正常業務運作,應將選擇權給予買家,由買家自行判斷有關人士是否有利益衝突。

黃光耀指阻運作
地政總署又向立法會小組解釋,有關改善預售樓花措施,其中建議倘若樓盤建築費總額超支一成或以上,發展商須知會承按銀行及律師,並須於6星期內證實具備足夠財力完成樓盤發展,以確保買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