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上書促重定顛覆罪

百人上書促重定顛覆罪

內地逾百名學者昨日發出聯署公開信,批評內地《刑法》中的顛覆罪概念含混及邏輯模糊,限制公民的言論自由,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最高人民法院,對顛覆罪作出明確解釋及定義,結束內地因言獲罪的司法歷史。

指條文含糊限制言論
聯署公開信的包括成都大學著名憲政學者王怡、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常務理事茅于軾教授、溫和派學者余杰、著名異見人士劉曉波,以及在互聯網以筆名不銹鋼老鼠發文批評中共的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劉荻。
他們聯署的《要求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法律解釋的呼籲信》,批評《刑法》第105條第二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概念含糊、邏輯模糊,令定罪標準帶有相當的不確定性,為濫用法律留下巨大空間,導致許多僅僅是批評性的、非暴力訴求的議政言論,都被強行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實際上等於取消了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所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

侵犯憲法賦予公民權
聯署信指出,湖北省知名網絡作家杜導斌,去年撰文反對香港23條立法後,被湖北孝感市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扣留及準備起訴,就是有關當局濫用顛覆罪的最新例子,「既是對五十萬走上街頭的香港市民的侮辱,更是對香港特區之外更廣泛的中國公民人權的侵犯」。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