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指出,「非法禁錮」(FalseImprisonment)屬於普通法條例,其定義是指任何人士使用不正當方法把別人禁錮在個別地方,一般量刑是以十八個月為起點,若被告即時認罪,法官會減刑。 他續稱,昨日案中印度籍事主疑遭兒子用鐵鏈鎖腳,其實根據現行法例亦足以構成「非法禁錮」罪,不過由於案情並不嚴重,加上事主事後表示不願追究責任,所以警方雖會跟進調查案件,但最終可能會「從輕發落」,僅向事主兒子作出警司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