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時裝設計師馬偉明近年時裝店生意慘淡,曾因欠租幾十萬元,被業主告上法庭,昨日又遭中銀香港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欠款,連尖沙嘴漆咸道南的抵押物業,亦要交回。
涉案物業位於漆咸道南百利商業中心地下一間時裝店,但昨日沒有開舖營業。根據入稟狀,該地舖於九九年七月,由馬偉明及其馬偉明有限公司,抵押予國華銀行(已跟中銀合併)借貸,中銀要求馬偉明及其公司償還欠款,並要求沒收抵押的地舖。
馬偉明昨日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未收到入稟詳情,他說:「未收到通知喎,嗰度係我自己嘅物業,不過呢啲嘢我一向好少理,公司負責,我係最後一個先知。」
對於有指是單位按揭出現問題,而遭中銀追數,馬偉明說:「可能放咗假所以冇供款,應該都係冇供一、兩期啫,我都會同中銀聯絡吓,了解吓先。」
對於時裝店未見開門營業,馬偉明說:「一向冇開舖,已經丟空咗,有時開嚟賣吓季尾貨。」
案件編號:HCMP29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