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音器材店營業員聲稱受指示充當「內鬼」,把公司女職員存錢入銀行的資料及路線洩露予同黨,策劃打劫,實行裏應外合,惟同黨用鐵通扑頭圖搶奪現金之際,遇上對方反抗,驚動途人而遭制服。該營業員及同黨昨在高等法院因串謀行劫,分別判監五十六個月及六十四個月。 首被告孔浩佳,二十三歲,影音器材營業員,次被告羅嘉鴻,十九歲,無業。 案件編號:HCCC226&2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