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者向鋁窗公司訂購鋁窗,因單據沒寫明玻璃顏色,以致其後出現價錢爭拗。工人又提早送貨,將鋁窗玻璃放於門口後離開,故被投訴不負責任。
一肚子氣的吳小姐憶述在旺角上海街恒信鋁窗訂貨當日,她在鋁窗公司指着陳列的綠色玻璃鋁窗,向店員說明訂購綠色鋁窗玻璃,雙方協議價錢為2800元。
吳小姐稱,工人送貨上門時,她發現鋁窗玻璃是白色,她多次與鋁窗公司理論,對方承諾免加費再安裝;但後來又反口指需補加800元,她為免麻煩,補加400元,並約定時間安裝。
她說,約定安裝當日,送貨工人突來電,指已送貨到其家,着她立即回去收貨。她乘的士趕返時發現鋁窗玻璃放在家門前,工人已離去,她指斥鋁窗公司將貨品隨便亂放,實不負責任。
恒信鋁窗發言人承認,工人將鋁窗玻璃放於客人門前離開,但工人已觀察當時情況,認為安全才離去趕送其他「柯打」,因新年趕工,工人為免延誤故較匆忙。至於玻璃顏色,發言人稱單據上已寫上「強化光片」,故應為白色,是次只收取400元已是酌情處理的成本價,根本沒收取「人工費」。
(○一二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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