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獄買雙槍匪囚11年

逃獄買雙槍匪囚11年

【本報訊】曾逃獄的年輕偷渡客在愉景灣別墅區,持槍入屋行劫,成功掠去二千元、手機及手表等財物,後來更攜着武器,包括兩支自製手槍,在名店林立的中環逛街,卻因舉止鬼祟被警察截查,他拔腿便跑,卒被多名警員拘捕,昨日他在高等法院認罪,重判入獄十一年。

曾三度非法入境
二十四歲被告羅潮志於廣州做雜工,曾三度非法入境,昨承認無牌藏有槍械彈藥、藏有爆炸品、打劫及逃獄罪,法官彭鍵基昨判案時,指本案非常嚴重,必須判長期監禁,而涉案手槍可置人死地,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闖入民居,以武器威嚇事主打劫,遂判上述刑期。
根據案情,被告於九八年首次偷渡來港,因擅取車輛入獄,遣返後又於次年以另一姓名偷渡來港,同年八月被判監一年半,送往喜靈洲勵新懲教所服刑。
翌年,被告爬鐵絲網越柙,直至○三年四月,他在內地以二百元買了兩支自製手槍,再偷渡來港打劫。被告於○三年四月十日,到大嶼山愉景灣璧如徑豪華別墅區行劫,五日後被告在中環逛街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31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