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上假車牌 行駛10個月<br>偷的士營業司機監3年

換上假車牌 行駛10個月
偷的士營業司機監3年

【本報訊】中年的士司機因涉及租務騙案,被同業列入黑名單,不能租用的士謀生,他於是偷取的士裝上假車牌,駕車維生達十個月後,因違反交通條例而被揭發,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偷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使用虛假文書、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四項控罪,昨被判入獄三年及停牌十八個月。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罪行嚴重,由於涉案的士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等同罔顧乘客的利益,加上被告經濟情況不算拮据,犯案出於貪念,並違反一項監禁六個月緩刑令,因此判予被告入獄三年及停牌十八個月。

遭票控警員揭發
案情透露,一名的士司機在○二年七月將的士HF3806停泊在大埔運頭塘村「交更」,但日更的士司機翌日早上取車時發現的士失去影蹤。
去年五月,被告駕駛車牌HF9800的士,行經元朗公路時遭警員截停票控違例,警員發現HF9800並沒有在運輸署登記,調查後發現被告所持的士司機證及車上無線電通話器的電訊管理局牌照等都屬偽造,遂拘捕被告。
警誡下被告承認於一年前登上沒上鎖的HF3806的士,並取去車匙,其後將車牌換掉。
案件編號:DCCC105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