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學員控酒店索償

法輪學員控酒店索償

【本報訊】香港法輪佛學會去年二月二十二日向喜來登酒店租用場地舉行集會,其後被酒店以保安理由取消租約,該會會員須自行另覓場地,事後酒店要求他們不可公開事件才可獲得五萬元賠償,香港法輪佛學會不滿安排,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有關賠償,但雙方昨日未能達成協議,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九日再訊。
申索人為香港法輪佛學會會員黃潔儀。
案件編號:SCTC10799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