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麥志榮報道】消費者委員會每年都接獲二十多宗有關汽車維修的投訴,港府進行的顧問研究建議,發牌監管全港二千間汽車維修車房,並設立專門機構接受投訴,車主對維修服務不滿便可以投訴有門,註冊車房都須遵守一系列營運守則,若違反守則將會受到懲處。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一年前聘請顧問公司對規管汽車維修業進行研究,顧問建議推行汽車維修車房及汽車維修技工的註冊制度,但為免對現有維修業造成太大衝擊,車房註冊初期可以自願參加性質推行,而工作年資滿十五年的技工亦可豁免考試獲得註冊;成立一個機構負責註冊及接受消費者對維修服務的投訴,所有投訴都會經過既定程序獲公平處理。
顧問又建議,註冊車房需要遵守一系列守則,守則規定,車房必須向消費者作出清楚明確的報價,在維修中途維修費超出估價必須先通知消費者,更換零件要向車主清楚交代,而維修費的收據一定清楚列明每一工序及物料的收費,每一維修工序也必須由註冊技工進行,車房的設施亦要符合安全與環保的規定。
消委會接獲有關汽車維修的投訴,去年有二十五宗,前年有二十二宗,大部份涉及維修服務和收費。
汽車修理同業商會理事長李耀培稱,該會的立場是應先推行技工註冊,提升業內專業質素,然後再循序漸進規管車房。環保汽車維修同業聯會主席林慶昌說,目前經濟不景,發牌會扼殺小型車房生存空間,應讓位於舊區的小車房以自然淘汰方式淡出市場。汽車維修管理協會主席譚偉良則表示,贊成強制全港車房註冊,並由政府成立法定機構進行監管,確保汽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