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8至13歲 兩童持雙程證<br>四童結黨便利店偷竊被捕

年僅8至13歲 兩童持雙程證
四童結黨便利店偷竊被捕

【本報訊】灣仔昨日發生小童連環偷竊「掃貨」事件。一名十三歲女童涉嫌帶同兩名持雙程證來港的胞弟及一名八歲女童,一行四童在區內一間便利店及一間藥房偷竊零食,結果全部失手就擒。
警方相信事件不涉及集團教唆,事後通知涉案小童家長到警署了解情況。

背囊搜出多款零食
失竊的便利店位於軒尼詩道199號地下,昨下午三時許,二十五歲姓徐的女職員發現兩男兩女小童在貨架旁鬼鬼祟祟,於是走近查看,兩女童見狀立即奪門而逃,留下兩名男童在店內,當時職員發覺貨架上部份食物曾被拆開,而兩名男童則扮作若無其事,並指曾見兩女童在貨架上偷吃東西,職員於是立即追出,並見兩名女童進入附近一間藥房。
便利店員事後將仍在店內的兩名男童留下,並致電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在藥房將兩女童截停調查,當時兩人否認偷竊,警方將她們帶返便利店調查,事後在四童兩個背囊內,分別撿獲一批相信屬於便利店和藥房的未付款零食,包括三個杯麵、十條香腸、一包薯片、一盒咖喱飯、一碗碗仔翅及一罐朱古力糖果,當時四童都否認偷竊,警方於是翻看便利店的閉路電視錄影帶,結果四童在店內涉嫌偷竊的行為無所遁形,警方將他們帶署調查。

十歲以下毋負刑責
被捕兩名女童分別十三歲和八歲,兩名八歲及九歲的男童則是十三歲女童的胞弟,持雙程證來港,警方正調查他們是否涉及區內其他店舖盜竊事件,並通知各人的家長到警署了解情況及提供資料。
由於當中三名小童年齡在十歲以下,根據香港法例毋須負上刑事責任,但警方會交社署安排社工跟進事件;而十三歲女童經調查後須接受警司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