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黃宏發 球星丘建威 代求情<br>散工運毒籌養女藥費重囚

議員黃宏發 球星丘建威 代求情
散工運毒籌養女藥費重囚

【本報訊】被視為「好爸爸」的一名運輸散工,聲稱因爆發「沙士」,淪為失業大軍的一分子,經濟拮据之際,在內地的一歲大養女突發高燒,急需金錢應付醫藥費,遂答應替損友從深圳販運白粉來港,圖賺千多元報酬。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販毒罪名,獲立法會議員黃宏發及本港著名職業足球員丘建威撰寫求情信代向法官求情,最後被判監十年半。 記者:梁瑞珮

三十九歲被告曾憲業,有在公眾地方打鬥案底,承認於去年七月三十日,販運約五百克海洛英,巿值超過三十二萬四千元。

受沙士疫潮影響失業
辯方大律師求情稱,被告的妻子及一歲半大養女居於深圳,被告原任運輸散工,受沙士影響,導致工作不足,加入失業大軍。
案發前一兩天,被告的養女發高燒,急需醫藥費,才答應朋友「亞明」要求,幫手販毒。
大律師呈上多封求情信,撰寫者包括立法會議員黃宏發、足球員丘建威及區議員莫嘉嫻,內容均求法庭輕判。黃宏發昨接受本報查詢時承認認識被告,惟欲給予被告自新機會,故不想透露相識經過及彼此關係。
至於南華足球隊隊長、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丘建威(三十一歲),則以朋友身份代被告寫求情信,聲稱與被告相識多年,讚被告是一名「好爸爸、好丈夫」,在內地居住的妻子小產後,於○二年領養一名小女孩,被告因失業無錢才犯案。
暫委法官杜麗冰宣判時指出,販毒罪行必須判阻嚇性刑罰,法庭須考慮毒品對本港社會帶來的壞影響,對青少年的禍害,何況被告擔當重要角色,將毒品從內地運返本港。

認罪是唯一求情因素
法官表示,認罪是唯一求情減刑因素,但考慮被告以往案底輕微,今次認罪須判較長監禁,故給予額外扣減,將十一年八個月的判刑,減至十年半。
案情指出,被告於案發當日,抵達羅湖入境大堂後,乘火車往九龍,在粉嶺站遭警員截停,警員從他腰間,搜出用報紙包裹的毒品。
案件編號:HCCC307/03

議員球星替被告求情
南華足球隊隊長丘建威:被告是一名「好爸爸、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