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猴年,香港經濟前景一片光明,政府預期通縮將會在年底消失,失業率逐步下調,財赤亦會減少,股市樓市上揚,港人的心情明顯好轉,但是可惜得很,在政制改革加快民主步伐方面,北面仍吹來陣陣冷風,叫人不寒而慄,寸步難行。
羊年將盡之際,有關方面先安排兩位所謂「護法」蕭蔚雲和夏勇來港示威,還大放厥詞說甚麼中央要過問特區政改到底,叫港人死心不要妄想,要直選特首請再多等三四十年;昨日「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邵善波在與政制發展小組會面後,又跳出來看扁港人意見分歧,難以就○七及○八年普選特首以及所有立法會議席達成共識,大有諮詢屬多此一舉之意。
邵善波一向以言論偏激、脫離群眾見稱,由於曾經出任過當年《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副秘書長,算是十分熟悉《基本法》的起草過程。
不過,熟悉還熟悉,意見還意見,六百萬港人還未開始正式就兩大民主課題表態,邵先生何須急不及待為中央政府說話,把特區政改問題提升至影響兩岸統一的水平,句句惡言?或許是時候請邵先生冷靜下來,讓港人展開理性的討論。
按照《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精神,特區的政制發展明顯是港人內部事務,否則怎稱得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按《基本法》把頭十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都寫得死死,目的就是要確保香港在回歸祖國後的頭十年,平平穩穩,之後如何,起草委員也管不了那麼多。
大家不要忘記,《基本法》這本小憲法是於一九九○年四月四日中國第七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不少起草委員現在已經白髮蒼蒼,功成身退,一些甚至不在人世,他們怎可能為香港五十年的步伐定快慢?
結果《基本法》的起草委員很有智慧地寫下了有關的條文,就是十年之後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規定」,前者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後者則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
至於如果需要修改附件的產生辦法,則還要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寫得這樣明確,就是要先看港人的意願,草委當年曾一度建議用全體選民公投方式作為依據,來決定是否進行普選,可見甚麼方法都不應排除。
港人要求加快民主步伐的訴求去年7.1已表露無遺,當下應該即時展開全面的諮詢,尋求共識,當年《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也可以做得到,今天為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