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服癖青年偷窺判感化

易服癖青年偷窺判感化

【本報訊】一名患有易服癖的青年,穿上紅色絲襪配襯灰色套裙的服飾,以一身女性裝扮闖入黃大仙彩虹道室內運動場的女更衣室,假扮更衣偷窺其他女子。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還柙提取心理及精神報告。裁判官昨日取閱報告後,判他接受感化二十四個月。

女更衣室化妝
二十七歲被告林志成,報稱無業,有三次同類刑事紀錄,並違反一項感化令。代表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有易服癖,需接受心理治療。
案發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運動場職員於晚上接獲匿名電話,指有一名女性打扮的可疑男子在運動場館的女廁內出現,女職員事後在女更衣室發現被告。當時他以女裝打扮,裝作化妝及換衫,卻暗中窺看更衣室內另外六名女子換衫。被告事敗逃出場館,被兩名巡警拘捕。 案件編號:KTCC853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