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次掃毒獲嘉許 一次錯誤毀前途<br>警長宿舍藏毒判監緩刑

27次掃毒獲嘉許 一次錯誤毀前途
警長宿舍藏毒判監緩刑

【本報訊】曾掃毒有功獲二十七次嘉許的衝鋒隊警長,被揭發在警隊宿舍藏有「K仔」及搖頭丸等毒品。他於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第一類毒藥及危險藥物兩項罪名成立,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定罪後將會失去警隊工作及長俸,昨在荃灣法院獲輕判入獄八個星期緩刑兩年及罰款一萬元。

失百萬元長俸
被告王志成,三十六歲,律師求情稱,被告罪成後被還押監房三個星期,對他來說已是一個沉重打擊。他被定罪後幾乎肯定喪失警隊工作,以及失去估計於五十歲退休時所獲得約一百萬元的長俸。
律師續稱,被告已離婚,需要照顧一名女兒及一對年邁父母,故懇請裁判官輕判。裁判官經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後,將量刑起點由十二個星期,酌減至八個星期緩刑兩年。
被告案發時為駐守西九龍衝鋒隊的警長。控罪指他於○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警隊宿舍藏有涉案毒品。根據案情,當晚被告偕友人到的士高消遣,遇上警方進行緝毒行動,發現他身處的房間內有毒品,將其拘捕。其後警方搜查被告寓所,在一個雪茄盒內搜出「K仔」及搖頭丸等毒品。
被告否認藏毒罪名受審,他承認見過雪茄盒內有「K仔」、搖頭丸、安定及佐匹克隆,但他辯稱經常會帶「一夜情」的女友回家度宿,該雪茄盒並非他所有。裁判官不接納被告的解釋,指他身為高級警務人員,對毒品有基本認知,不可能對家中的懷疑毒品置之不理,遂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TWCC334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