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分兩路 - 吳靄儀

兵分兩路 - 吳靄儀

一月十九日,基本法第45條關注組的成員忙透了。一方面,湯家驊應邀出席與「兩大護法」論政改的「圓桌研討會」,雖然只有他有發言權,我和余若薇也派了自己陪同。另方面,三人專責小組回應我們的要求,邀約關注組見面,不幸也在同一時間,改時間又恐怕延遲,最後決定「兵分兩路」,由李志喜、梁家傑、戴大為、陸恭蕙及張達明五人赴專責小組的約會。
形式不同,場合不同,我們要說的話是一致的。第一就是嚴格遵守基本法,基本法的有關條文十分清晰,不能容許任何無中生有的解釋,為政制發展加添限制。第二是基本法容許香港居民分別在○七年及○八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條件是要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我們不認為是否符合循序漸進是一個數字遊戲問題,而是要看實際情況而定。我們認為專責小組有責任向中央反映香港現時的實際情況,包括政府機制已無法運作,如果一再堅拒浩大的民主訴求的負面影響,及能夠落實普選的積極效應,現時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令行政長官有特首的地位和權力,卻得不到民心及民意支持。功能組別的存在和運作,保護少數能打擊多數,是不公平制度。
第三是以程序問題拖延政改的發展是本末倒置,關注組在程序問題上有清楚的看法,但最重要的是,程序是技術枝節,不可能造成真正的障礙,政府不應把討論焦點轉移,應盡快重新回到政改、普選的實質問題上展開公眾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