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問:本人是受市建局灣仔利東街重建項目影響業主。由於家庭實際需要,本人年前在其他地區購置多一個單位。據知市建局的收購建議會因應物業佔用狀況而有所不同,請問可否具體說明?
答:市區重建局去年10月17日宣布推行利東街/麥加力歌街重建項目,當日隨即進行一連四天戶籍狀況調查,以確定實際住戶數目和物業使用狀況,同時去信各物業業主,要求他們填報及交回有關文件,主要目的是搜集有關物業現時使用狀況資料,以便市建局可準確擬備收購建議。重建範圍內共有647個物業業權。
根據市建局物業收購政策,會以受影響自住業主的住宅物業市值交吉價,加上一筆特惠津貼(即自置居所津貼),作為收購價。
「自住業主」是指以其物業作自用,並以此物業作為其唯一居所的業主。業主是否以此物業作為其唯一居所,將由市建局根據現行政策而釐定。「唯一居所」意指除了該物業外,業主並沒有佔用其他物業作為居所。如業主不在其物業居住而將之空置,市建局會給予該業主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及補助津貼。補助津貼是自置居所津貼的一個百分比率。
不過,截至市建局本月9日提出收購建議前,利東街項目中,約有100個物業業主(約15%)未能提供足夠物業使用狀況資料。在此情況下,市建局只能根據手上已有的資料,提出收購建議。倘若業主對市建局評估其物業的使用狀況持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並將收購信的附件三「要求修訂佔用情況表格」交回,市建局會按照業主提供的資料,考慮是否修訂其物業使用狀況為業主自住,已有多位業主交回適當資料以作跟進。
市建局希望業主理解,推行市區重建工作目標,主要是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以及使他們獲得適當的補償,並不存在任何利益衝突,只要業主衷誠合作,提供受影響物業的佔用狀況,市建局定必協助他們解決有關問題。
市建局陸續展開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有任何疑問,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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