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別棄權! - 李碧華

珍惜!別棄權! - 李碧華

轉眼已是年初三了。歲末總有些小市民因經濟不景裁員減薪甚至失業,在沉重壓力下,彷徨躁鬱,自尋短見。非但自己不想活,還與妻子兒女攬住死,釀成血案。
他們理由是:
「好辛苦呀,過不到年!」
「年」當然難過。

但前年那麼難不是也過了嗎?去年過到今年怎會過不到?有時人們勸老人家買新衣過年,他們不買,道:「去年衣服夠穿今年也夠穿,買甚麼?」||所以一切只是「形式」。年過得輝煌隆重,很有面子,各界滿意。若略為吃緊,便「度年如日」吧,醒來是另一天了。貴有貴過,平有平過,大有大過,小有小過。傳統的枷鎖可以拋開,它不是死神的催命符。有句話:「惹不起躲得起」。避年三日,看,年又過了。
那些曾有輕生之念的人回頭一瞧,年關有甚麼大不了?世上沒有誰因為貧窮或失意而過不到年的。
想想,世上有好些人,非常非常渴望可以過到年,同愛侶家人朋友,多聚一天是一天。他們過不到年,只因天意弄人,奪走明日醒來的權利。你有,應該好好珍惜,為甚麼要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