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婦燒炭亡遺十歲女

單親婦燒炭亡遺十歲女

【本報訊】昨日為大除夕,上水一名與夫離婚一年的婦人,疑在新年前夕想起去年一家歡樂情景,觸景傷情,在寓所留下遺書表示「生活得唔開心」後,燒炭自殺,遺下相依為命的十歲女兒。痛失唯一至親的女童,由警員帶走轉交社署處理。
燒炭自殺的婦人姓鄧(四十四歲),與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姓李女兒(十歲),租住上水圍下北村一個三百平方呎、兩房一廳的村屋單位,月租二千五百元。據悉,鄧婦無業,一年前與丈夫離異,女兒交由她獨力撫養,母女相依為命,自去年二月開始,每月靠領取六千五百多元的綜援金維生。

「生活唔開心」
昨凌晨四時許,女童在睡房內突然驚醒,發覺一向同睡的母親不在床上,於是走出房外查看,赫見母親在另一房間內昏迷不醒,旁邊擺放着炭爐燒炭自殺。女童隨即報警,並奔跑到樓下公廁等候帶領救援人員上樓。
不過,由於上址設有三間公廁,女童情急下並未說出明確位置,救護員到處搜尋約十五分鐘才找到所在地,迅速替鄧婦急救及送院,但最終證實死亡。警方在場撿獲一封遺書,內容大意為:「我生活得好唔開心!」
女童驚聞喪母噩耗顯得沉默寡言,黯然哀傷。她其後向警方稱,母親前日曾向她透露欲尋死,但她不明所以,沒料到母親竟狠心拋下她,獨自走上絕路。警方正聯絡鄧婦家人及親友了解自殺原因,但沒有其前夫的聯絡方法,事後將女童暫交社署處理。
據社署發言人表示,目前已有社工跟進鄧婦個案,並設法聯絡其親人代為照顧女童,若最後沒有結果,社署可即日安排女童暫時入住轄下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