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輕貨車司機拾獲他人銀行提款卡後,旋即取往地鐵站的櫃員機,替自己的八達通卡增值,並給他輕易撞中易記密碼「123456」過帳五百元,但犯案過程被機警的巡警識破,涉案司機昨在荃灣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而市民因選用「123456」作提款卡密碼被竊款事件,兩年內已有三宗。裁判官考慮被告年輕及初犯,判罰款三千元及悉數賠償五百元予事主。 記者:陳浩義
被告伍湛泉,二十四歲,貨車司機。首罪指他於今年一月三日在葵涌大窩口大廈街五至九號中國銀行分行外,偷取一張中國銀行戶口的提款卡,為女子何昭莊(譯音)的財物。次罪指他於同日在大窩口地鐵站,使用同一張提款卡在櫃員機偷取五百元,為上述女子的財產。
案情指出,事發於晚上十時十二分,一名巡邏警員途經大窩口大廈街時,發現被告在中國銀行的櫃員機對開處,形迹可疑,警員遂留意其舉動。被告隨後步往大窩口地鐵站,在車站內的八達通卡櫃員機進行轉帳,使用一張提款卡㩒機替八達通卡增值。
警員遂上前調查,發現被告所持的銀行提款卡並非屬於其本人;進一步查問下,被告表示於當晚十時零五分,在上述中國銀行門外拾獲該張提款卡,及後他取來替自己的八達通卡進行增值。該提款卡之「123456」密碼,則是他估計及嘗試而撞中的。警方其後聯絡提款卡的何姓物主,證實她在上述銀行門外遺失提款卡。警員於是拘捕被告。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未婚,任職貨車司機,月入九千元,與年邁父母同住,雙親沒有工作,家中尚有一名胞妹在求學,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
律師續稱,被告一時貪心及無知下犯案,而提款卡密碼只是他胡亂撞中,他願意賠償給事主,希望法庭考慮他初犯,予以輕判。裁判官最後判被告每項罪罰款一千五百元,並需賠償事主五百元。
案件編號:TWCC28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