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醉酒貨車司機因前路受慢駛的士阻塞,一怒之下竟駕車三撼的士車尾,強行打開的士車門揮拳痛毆司機。該名貨車司機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酒後駕駛及襲擊三罪,裁判官直言案情嚴重,考慮判即時監禁,但鑑於被告妻兒定居內地,遂法外開恩,讓被告與家人在內地共度新歲後,始回港接受懲罰。
裁判官麥理庭在庭上表示,這是一宗嚴重的道路罪案,考慮可判即時監禁,因被告的妻子及兩名兒子居於內地,若他被收監,一家人便不能度新年。裁判官於是將案押至下月十一日判刑,並更改擔保條款准被告離港,讓他返內地與妻兒相聚,但須交出駕駛執照。
獲裁判官酌情處理的四十二歲被告何金福,貨車司機。他承認於去年九月二十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及吳松街交界,襲擊一名男子,不小心駕駛及駕駛時酒精超標逾兩倍。
案發時被告駕車駛入吳松街,發現前路被一輛慢駛的士阻礙,於是撞向的士車尾,當的士停車後,被告再次撞向車尾,撞擊更為猛烈,該的士遂駛出彌敦道,但被告駛車追至,再撞的士車尾一次,更沒有收掣,因此撞及前面另一的士。
被告煞停汽車後,落車打開的士門,連續四拳打向司機頭部,司機呼召的士台代為報警,警員到場為被告進行酒精測試,並將他拘捕。的士司機證實頸部受傷,兩部的士的修理費分別為六千二百元及一百五十元。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不忿的士司機阻礙路面,在酒精影響下與對方發生爭執,言語間受到挑釁,才襲擊事主。
案件編號:KCCC1745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