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近日公布《外交部檔案館開放檔案暫行辦法》。該法律第二條規定:「本館館藏檔案,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凡按有關規定無需繼續保密或控制使用的,報外交部外交檔案鑑定開放領導小組和國務院批准,分期分批向社會開放。」換言之,公眾可在北京外交部檔案館,查閱到一九七四年以前的外交檔案資料。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