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勞工政策發言人 鄭家富
今年施政報告內容雖乏善可陳,但在就業政策方面,承諾預留十二億撥款推行就業措施,倒是值得一讚。對其中一項新措施,推行為期一年的試驗計劃,幫助一千名青年自僱創業,本人更深表讚同。聯合國早於九六年舉辦的國際青年論壇中,便以青少年自聘為一重要討論議題。其實筆者與前綫劉慧卿去年九月,便在政府的就業專責委員會上,向有關當局提交建議書,要求當局成立支援系統,扶助青年人透過自僱而自立,並發揮所長,紓緩青少年失業問題。
施政報告提及,有關計劃的對象限於18至24歲青年,30歲或以上的人士,現時已可受惠於「自僱創業支援計劃」,剩下25-29歲人士被排除於創業計劃之外,但這個年紀正正是創業的適當時機,排拒這一班人,實在是一政策紕漏。
當局現時仍未交代試驗計劃的具體安排,但一項政策能否成功達致目標,具體落實細則往往是決定性因素,政府負責部門在推行措施時應先了解青年自僱的優勢及限制,度做支援措施,否則只會「幫倒忙」,製造機會,讓青年人陷入財政危機。
要創業,青年人具備不少成年人欠缺的條件,他們「輸得起」,有時間、家庭負擔小,即使創業失敗,還有機會再試,而從中吸取的經驗,對日後再試或找工作,都是寶貴資產。此外,具潮流觸覺、有創意、敢試新事物,這些青年人的特質都有助開拓市場。然而,青年人的限制亦特別多,資金、管理技能、資訊固然匱乏,更重要的是性格、待人處事上往往有欠成熟,有時更是只有「三分鐘熱度」,一旦面對阻礙便較易放棄。
要有效幫助青年人開拓事業,青年自僱計劃須針對這些青年人特性,制訂細則。資金方面,當局應以幫助青年人向金融機構貸款為主,貸款額並應設上限。但支援計劃絕不應限於資金的提供,一個周全的支援系統必不可少,要做到這一點,執行單位應以個案方式跟進每名參加計劃的青年人。
跟進工作的第一步是評估青年人在資訊、技能、個性及風險承擔各方面是否適合創業,同時亦應評估每個自僱計劃所涉風險。若評估結果發現個別青年未具足夠條件,可轉介其參加相關培訓課程、修訂創業計劃或打消創業念頭。對通過評估測試的青年人,在幫助其籌備資金之餘,應繼續提供其他支援,如資訊的發放、經驗分享,而部份行業如創業工業、美容業器材昂貴,可考慮協助、統籌其租借儀器。針對青年人性格、情緒未夠成熟,在創業後的一段時間內,仍應提供輔導服務,以免他們半途而廢。
以上提及的只是自僱計劃應有的基本環節,政策落實時必然還需因應實際環境作出調整,但目的只有一個,便是以個案形式作出跟進,讓青少年在創業時有足夠心理準備,具備相關技能,盡量避免因籌備不足、經營不善而倒閉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