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被內地傳媒稱作「走私大鱷」的港商楊改清因涉嫌走私逃稅逾二十四億元,昨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貨物罪一審判處死刑。楊表示會上訴。
四十八歲的楊改清又叫楊泰清,原籍河南,持有香港身份證,他原是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他除了被控走私逃稅多達二十四億元而判死刑外,又被控向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和惠州海關原關長朱浩棠等行賄逾千萬元,其中行賄罪判處十五年,法院決定數罪並罰,對其執行死刑。
楊改清走私案在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深圳開審,楊在庭上一直否認控罪。據案情透露,楊改清在一九九六年六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期間,夥同劉浩(已判決)陳仕軍(另案處理),溫曉東以及在逃的港人盧漢球,盧漢波等人在進口棕櫚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時,以少報多進、偽報貨物名稱或不報關直卸貨等手法,走私各種食用油八十三萬噸,共逃稅二十四億多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