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專家」蕭蔚雲在香港的論壇,手拿一枝鉛筆比劃着,輕拍着桌子,表情相當激動地訓斥了香港人一番,意思很明顯:「中央」不准香港人二○○七年普選特首。
基本法的附件說明,「二○○七年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請人大常委會批准」。
二○○七年可不可以普選,看這一條就夠了。蕭老頭卻說:「如果二○○七年可以普選,早就寫進基本法裏了,沒有寫,就是不可以」。
沒有說明,就是不可以?蕭蔚雲忘記了,當年基本法的制訂,根據鄧小平的指示:「宜粗不宜細」︱︱粗,就是粗線條,留下一點空間,像後來姬鵬飛說的:按照到時實際情況需要,保留一點彈性。
既然「宜粗不宜細」(鄧小平這樣說的時候,口氣就像給香港人一份優惠),只要沒有否定,就有商量的餘地,中方沒有在基本法說過二○○七年不可以普選。當年,鄧小平等人還口口聲聲說「要相信香港同胞」。但經過五十萬人遊行,今天的胡溫,對「香港同胞」,顯然不再相信。「宜粗不宜細」的舊話,就解釋為「沒有說過准,就是不准」。
這就是八十歲的蕭蔚雲嘴角滾動着的一堆白泡沫裏的原意。他在細節上辯不過你,最後就用基本法「開宗明義」第一條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來「一鋪大你」︱︱香港人任何違逆中國政府意志的要求,中方都可以「解釋」為想「分離獨立」。憑這一條,中國就可以否定所有「民意訴求」,不管符不符合基本法。
民主黨的幾個領袖,本來坐在台下,蕭蔚雲訓斥完畢,楊森和何俊仁上台,陪着笑臉與蕭蔚雲握手,說是想「增進了解」、「測試中央對我們的底線」。
真乖。一九八七年英國外相賀維訪問香港,與港督衞奕信出席論壇,表示一九八八年沒有直選,民主黨的李永達,拉着橫額,指着賀維大罵:Bullshit.ShameonYou,然後憤而過場。當天這一幕,哄動國際,十分豪氣。
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民主黨也不盡儍瓜,對當年的紳士賀維,抗議可以耍流氓,今天,在中國式的專政海洋裏,任憑香港人怎樣游蛙式,也難游得出蕭蔚雲的嘴角的那堆白色的口水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