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蕭蔚雲要當特區太上皇嗎? -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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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自從「你辦事我放心」的華國鋒下台以後,「凡是派」已土崩瓦解、已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誰知道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凡是派」又回來了,還要成為香港的太上皇、還要對香港的事務、所有機構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構指指點點。這位「凡是派」、這位「太上皇」,就是所謂「四大護法」的《基本法》前草委蕭蔚雲先生。
說蕭先生是「凡是派」是因為他認為凡是當年草委所說的、所作的討論都是金科玉律,一概不能違背;說蕭先生是「凡是派」是因為他認為凡是草委當年沒有想到、沒有提到的事都不能做。所以在他眼中,草委會既然沒有寫明二○○七年普選行政長官,香港便不應在○七年普選特首;所以當草委會沒有提到立法會可以提出不信任動議,香港立法會便不應對特首及主要官員提出不信任議案,否則便是違反《基本法》、便是違反《基本法》的原意。

高度自治變空話
我們不知道這種「凡是派」的觀點是蕭先生的看法還是北京官員的看法,但是我們認為這樣僵化的觀點、這樣教條主義的觀點是荒謬的,也是不能接受的;不然往後香港便要事事請示中央、事事請示像蕭先生這樣的前草委,甚麼「一國兩制」,甚麼高度自治都只能是一句空話。

應該看到,不管是甚麼國家的憲法、不管草擬憲法的程序怎樣周全,都不可能預見社會的所有變遷、都不可能窮盡社會可能出現的變化,故此任何憲法解釋除了考慮草擬憲法者的原意外,更需要考慮社會的實際情況、更需要考慮社會的實際需要;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憲法能與時並進,不會窒礙社會的發展。可蕭先生卻反其道而行。他絲毫不考慮香港及中國過去十多年的發展及進步,只是片面強調草委在十多年前的關注及討論、只是片面強調草案在十多年前中英兩國角力最厲害時的想法,甚至要拿當時的想法指導、規限香港的發展包括政制發展。像這樣的香港、像這樣的觀點我們怎能接受、怎能同意呢?要是蕭先生的說法成立,那美國那部寫於二百多年前的憲法恐怕早就不能用了,因為草擬憲法的開國元勛已過世多時,誰也不知道他們的立法原意、誰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討論過後來才出現的問題如解放黑奴、墮胎合法化等。
更重要的是,制訂《基本法》是為了讓中國政府、特區政府、香港市民有一套共同遵守的遊戲規則、有一個讓香港社會持續向前發展的基礎。現在蕭先生卻以「凡是派」的僵化觀點看待《基本法》,並以此為「金剛圈」束縛香港的發展、並以此為「指揮棒」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這怎能讓人接受、怎能讓人同意呢?

「凡是派」必須拋棄
已故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先生在七十年代末揚棄「凡是派」的思想,實行改革開放,讓中國擺脫「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的發展模式,讓中國走上高速發展的道路。我們認為,在香港的政改問題上,中國領導人及蕭先生也有必要揚棄「凡是派」的思想,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香港政制的發展切合實際需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香港政治步向長期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