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政制「發展」時,蕭蔚雲強調他不會用「檢討」的字眼。他說,不管選出張三還是李四,討論時都要以一國為前提,並強調國家主席胡錦濤對香港政制發展是「高度關注」,並非「一般關注」,這句話不能等閒視之,而夏勇也繪聲繪影說,胡錦濤所指並非「中度」或「低度」的關注。
蕭蔚雲指處理政制發展「中央必須要過問」,也一定要「介入」,問題只是怎樣介入。談到政制發展的循序漸進原則,他激動地說:「如果說二○○七年一定要直選,我當時就可以寫,現在還討論來幹甚麼?」
他指《基本法》附件一指「如有需要」,特首產生辦法可作修改;他後來回應民主黨主席楊森有關港人是否有權在○七和○八年普選特首和立法會的提問時,再說港人有要求普選的權力,「跟不要求普選的,有同樣的權力」。他又指修改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修改《基本法》。
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斥責「護法」表明中央要「介入」政改討論,嚴重破壞高度自治的原則,甚至可能違背中英《聯合聲明》,他說現時諮詢時間表及程序未出台,諮詢過程尚未展開,蕭蔚雲與夏勇的言論已「好得人驚」,不過他指蕭認為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不涉及啟動第一百五十九條的機制,有助澄清港府提出的問題,減少糾纏於不必要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