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小組的專責 - 吳靄儀

專責小組的專責 - 吳靄儀

閱畢政制事務局解釋政制檢討專責小組的文件,只覺極度憤怒:這是又一次的庸官誤港!
從文件的描述,這個專責小組的專責,絕不是上京一趟去聽中央的「關注」。專責小組的對口會是中央多個部門組成的一個工作小組,議程是會討論一系列到今還未說清楚的問題,過程是專責小組聆聽了中央意見,跟中央討論之後,向香港市民滙報,收集香港市民的反應和意見,再向中央反映;如是者不知多少個往復和歷時多久,聽上去少則數月,多則經年。
專責小組表面上扮演橋樑角色;實際上,整個政制檢討諮詢已完全變質。本來由香港各階層、各界市民公開討論及達成共識的過程,現在卻成了香港各界各自向專責小組表達意見、提出要求,透過專責小組跟中央討價還價,其中亦當然有些人直接向中央請願。
形勢就一如港英時代,港人各個團體向港府提出要求,要英方在談判桌上向中方爭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再交立法局通過立法落實。當年已嫌港英軟弱的人,這趟豈能對專責小組寄以厚望?
文件的附件是特區政府內部的所謂立法程序和法律研究。有關程序,附件內提到的一個意見分明是第45條關注組小冊子的意見,但「另一個意見」卻認為普選特首和立法會需要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但又不必依照第159條的修改基本法程序,一片混亂,謬誤連篇,如果這個意見來自政府內部而導致要派專責小組上京,香港港民必須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