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CEPA優惠進軍內地市場<br>渣打落實在港註冊

利用CEPA優惠進軍內地市場
渣打落實在港註冊

【本報訊】因應緊貿安排(CEPA)1月1日生效,渣打集團(2888)經長時間部署,昨正式宣布將香港業務轉移到一家本地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以獲得CEPA給予本港銀行的優惠,提早進軍內地市場。渣打銀行董事王冬勝未有透露涉及資產總值;該銀行則指有關計劃是中長期發展策略,不影響內地的投資意向,集團暫無業務重組。

渣打集團宣布,為落實成為本地註冊銀行,已提出申請正待批核,冀今年內完成所有程序。根據資料顯示,渣打在港兩大主要業務──渣打銀行香港分行ManhattanCard,截至去年6月底,總資產值分別為2924.78億和73.59億元,合計逾2998億元;客戶存款總額則為2065億元。02年渣打香港分行稅前溢利達28.56億元。

不排除收購港銀行
按金管局認可機構守則,由海外控股公司持有的附屬銀行,若申請成為本地註冊認可機構,需具不少於持續3年的在港營業紀錄;附屬機構的客戶存款及資產總值,不少於30億及40億元,最低資本要求3億元。不過,本港已有10年未批出本地認可銀行牌照。
王冬勝說,渣打此舉是看好中港的整合,會進一步提高本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因此渣打也希望藉此提高在港地位。至於好處,若按中國入世的安排,外資銀行要5年後才可全面經營人民幣業務,目前要在個別城市營運錄得3年盈利,才可開設分行;相反在CEPA下,香港銀行可以整體盈利作申請開設分行的基礎,故在港註冊是重要的發展策略。但集團無意將內地發展計劃,交由即將成立的香港註冊公司負責。
雖然渣打決定在港註冊,但王氏說:「這不代表我們不會收購其他銀行」。至於研究多時,他表示因要了解英國監管機構、稅務局及評級機構的看法,部署相當複雜。評級機構標準普爾昨天表示,渣打評級不受有關決定影響。

有助減省稅務開支
根據CEPA,服務提供者(包括銀行)須在港註冊成立,並在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3至5年,便符合香港公司資格,可享受優惠。被問及渣打會否申請豁免以符合CEPA要求,他表示需與有關方面洽商。
對於渣打的決定,證券界認為屬長遠部署,料不會加快該集團的內地發展步伐,短期也不會在盈利及業務層面帶來明顯幫助。但英國稅率超過30%,新安排可為集團節省稅務開支。王冬勝未有對此回應,只表示集團在英港均繳足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