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專政思維 - 李怡

李怡專欄:專政思維 - 李怡

李怡專欄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陳佐洱日前談到香港政制問題時,他說:「我們樂於看到香港的政治體制,朝着民主的方向發展,但要循序漸進地發展,是在保持穩定、繁榮,和符合《基本法》的前提下發展,這個前提不能偏廢。」
○七及○八年的普選,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所定的「最終」「目標」。《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定下「二○○七年以後」可作「修改」,則○八年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改動肯定符合這個前提,至於○七年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的改動是否符合這個前提呢?就要看對於「二○○七年以後」所作詮釋是否包括「二○○七年」在內了。若所作詮釋是包括二○○七年在內,也不會是對有關前提作「偏廢」。
問題是怎麼看民主發展對「保持穩定、繁榮」的影響了。是有利於「保持穩定、繁榮」呢,還是不利於「保持穩定、繁榮」?

長期在專權政治薰陶下的人士,尤其自己置身在自上而下等級授權的權力框架中,是肯定不會認為釋放權力給民眾,會有利於穩定、繁榮的。他們會舉出中國大陸的例子,認為「民主」就會像文革那樣亂成一團,而只有在專權政治之下銳意發展經濟,才會較有效率地推動經濟發展,在掌權者享有特權利益之餘,也會給老百姓帶來一些好處。
在「兩制」之下,長期受專權政治薰陶的人士,也會舉澳門例子。澳門回歸後沒有發展民主,而只要主政者有能力、有辦法,還是會實現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因此,他們會認為,香港毋須發展民主,只須改善施政,銳意發展經濟,就可萬事大吉。
然而,實際的情況是,香港與中國內地、與澳門都不同。內地在改革、開放之前經濟處於崩潰邊緣,而且老百姓長期在缺乏自由、法治、民主的體制下生活,對當政者的唯一盼望就是能讓他們安居樂業、少搞點政治運動;澳門在回歸前是經濟凋敝,治安惡劣、貪污盛行的地方,回歸後老百姓的指望也是有所進步就好,而結果是大有進步,因此人民沒有甚麼不滿。但香港在回歸前卻是有充份自由,法治健全而又經濟蓬勃發展之地,市民與國際社會對香港回歸後都有至少在政治、經濟上不會下滑的要求。在這種情形下,主政者的難度就大得多了。

香港有言論自由,大陸、澳門在言論自由方面較為欠缺。因此,香港特區政府的施政,常受輿論不留情面地批評,使市民對政府難有認受性。
香港立法會到明年,至少有半數議席來自市民直選。直選產生的議員,不能不代表廣大選民的意志去不斷質疑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功能組別產生的議員也愈來愈要反映他所代表的界別的聲音。特首施政更感困難。
要維持香港政治的穩定,一個辦法是扼殺言論自由,取消立法會的選舉,另一個辦法是普選特首,使特首的民意代表性、認受性遠大於立法會議員,顯然,前一個辦法與多元化社會相悖,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