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殺人日誌上網

血腥殺人日誌上網

一九九四年,特拉威克被判謀殺斯蒂法妮.加赫罪成判處死刑,加赫太太以為從此永遠不會再聽到這個人的消息了。但特拉威克不肯罷休,他在美國阿拉巴馬州的獄中不斷寫文章,繪聲繪影地詳述如何毆打、用刀刺、用手勒死斯蒂法妮及其他女性的經過,而且放到互聯網上公開。
「我氣瘋了。那些傢伙沒有資格提我和我女兒的名字。」加赫太太說:「一定有方法阻止他們將那些東西送到監獄外。」但專家指出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下,沒人可禁止網站刊登這些文章。

言論自由 無法禁止
五十六歲的特拉威克承認,九二年將二十一歲的斯蒂法妮擄到僻靜地點,用鎚子打她、勒她和用刀刺她的心臟,將屍體掉下路堤。他九四年判罪成,翌年再被判殺害另一女子罪成。
特拉威克大部份文章都由一名筆友放到網上。在華盛頓的法律專家費蒂格說,在第一修正案保護下,獄方無權阻止囚犯送出電郵,「說下流話並非罪行」。但不止下流話,特拉威克在一篇文章裏顯然毫無悔意:「即使知道死刑在等着我,我還是會從頭幹一次。」
美聯社

斯蒂法妮.加赫遭殺害經過被寫成文章上網,令家屬恨得咬牙切齒。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