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納稅人購買儲稅券不是那麼普遍?是產品設計有問題,還是政府的推廣不足?據有關消息透露,政府有意把儲稅券外判,但不知道是把儲稅券整個運作外判,還是只把儲稅券分銷的範圍增加。
儲稅券出現的原意是好的,特別是對於一些自制能力較差的人而言,購買儲稅券對他們避免罰款有很大幫助。因為儲稅券的最終用途只是用來交稅,而不能變成現金,因此不能把資金挪用作其他消費。此外,購買的方式是每月購買小量的儲稅券,用積少成多方式,儲蓄足夠稅款交稅,那麼在交稅到期之時,便不用那麼彷徨。
儲稅券利率的釐定,是根據三家發鈔銀行10萬元以上6個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來制定,而今日儲蓄的息率相對於6個月銀行定期存款,是沒有多大溢價,故在現時銀行水浸的情況下,收益實在有限。
如果能以積少成多方式,每月儲蓄部份現金,到交稅之時有足夠現金支付稅項,除了儲稅券之外,還有另外一個選擇,就是使用銀行的零存整付存款計劃。
通常銀行提供的零存整付利率,會比單一定期利率高些少,而且在存款到期之時,可以取回現金,而不像購買儲稅券那般,只能用作交稅用途。若以靈活性而言,零存整付存款較優,故若把儲稅券與零存整付存款比較,儲稅券的競爭力便差了一大截。
雖然現時納稅人可以透過電子交易去購買儲稅券,比以前方便了很多,但假若儲稅券的息率不調高至一個具競爭力的水平,市民使用儲稅券用來交稅的意欲,仍然不會高。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