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東頭邨一個公屋單位,兩年多前曾被警方懷疑被用作賣淫場所,當年被警方拘控的六十多歲男戶主,事後因證據不足獲釋及繼續居住,但最近他又涉嫌經營「公屋妓寨」,招攬一些雙程證妓女在區內兜客到該單位作性交易,而他則收取租金及回佣,每月收入達六、七千元,警方昨日「放蛇」將戶主及兩名妓女拘捕。 記者:潘志能
涉嫌開設「公屋妓寨」的老翁姓劉,六十三歲,據說是退休的士司機,獨居在東頭邨旺東樓三樓一單位。據街坊稱,約五年前開始經常見到陌生男女出入,男的多是上了年紀的「阿伯」,當時街坊已懷疑上址是「私竇」,並向房署及警方投訴。
警方懷疑妓女專門在區內的公園拉客,然後帶到上址交易,曾在○一年八月十六日採取行動,趁有嫖客出入時一擁衝入單位,當場拘捕姓劉戶主、三名嫖客和六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妓女。但案件審理時,法庭以證據不足將劉無罪釋放,而劉事後則繼續在上址居住。
消息稱,有人在事件中吸取了經驗,事後將三百多方呎的住所間出兩個房間,以五百元月租租給相熟的雙程證妓女居住;同時又會與妓女一同到公園兜客,並與對方混熟後才進行交易,嫖客上門之前須先致電作實,而戶主更會從家中的電視機監視大堂和電梯進出人士,只有熟客才會開門。每次交易妓女會收取一百五十元「肉金」,當中三十元交戶主作佣金。據說,戶主經營「公屋妓寨」每月可得六、七千元收入。
街坊較早前再向房署投訴公屋賣淫事件,房署人員曾與警方先後十次登門突擊搜查,但每次都沒有證據無功而還,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於是採取「放蛇」行動,派出探員假扮晨運客在公園與目標人物接觸,在取得其信任後,於昨晨八時許致電上址相約登門交易,而其他探員則在門外埋伏,結果拘捕姓劉戶主及兩名來自河源的雙程證妓女(三十三歲及四十歲),並撿獲一些避孕套和潤滑劑,事後一干人等被帶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