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牌青年涉狂亂駕駛撞傷警員

學牌青年涉狂亂駕駛撞傷警員

【本報訊】一名持臨時駕駛執照的青年疑逃避警員截查,高速駕車逃走撞傷一警腳部,警員更一度拔槍制止,最後憑登記車主資料,拘捕涉案青年,控以狂亂駕駛罪,他昨在荃灣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律政司指示,稍後可能加控被告傷人罪名。
被告鄭志文,二十一歲,無業,被控身為車輛司機因狂亂駕駛傷人,指他於一月十二日在荃灣沙嘴道八十四號外,狂亂駕駛導致警員房鈺身體受傷。

警員一度拔槍制止
控方庭上透露,案發日下午,兩名警員巡經上址交通燈位,發現被告所駕駛的私家車,車上乘客無佩戴安全帶,警員走前調查時,被告即高速駕車衝向迎面步至的警員,警員閃避不及,左腳被撞傷。
被告未因此停車,卻衝紅燈疾馳而去,警員截乘的士啣尾窮追,追逐期間,被告撞向一輛客貨車尾部,繼而開倒車逃走。此時,落的士追捕的警員,險遭私家車撞到,警員一度拔出佩槍制止,被告乘亂棄車逃去。
警方根據私家車的登記資料,證實車主為被告胞姊,並將被告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胞姊借車給他後,車輛再借他人。但有三名警員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
主控表示,由於案情嚴重,案件相信會轉至區域法院審理,並可能加控持臨時駕駛執照的被告企圖傷人罪,故反對保釋。
律師申請保釋時稱,被告有不在場證據,需保釋出外搜集資料,其家人將會是辯方證人。裁判官考慮後,批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下月四日再訊。
案件編號:TWCC213/2004